这取决于是哪一家保险公司在问。依据您的保单,您对自己的保险公司负有配合义务,其中可能包括作出陈述,但您可以在合理的条件下安排时间,并且可以让律师在场。您对有过错一方的保险公司不负有任何义务,完全可以拒绝录音陈述。在您正式向其中任何一方作出记录在案的陈述之前,先获取意见。
两家保险公司,两套截然不同的规则
碰撞之后,您可能会接到两家保险公司的联系。您自己的,以及承保有过错司机的那一家。您对它们所负的义务并不相同。
您自己的保单包含配合义务,其中可能包括就事发经过作出陈述。有过错一方的保险公司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您对那家公司不负有作出任何陈述的义务,无论录音与否,而拒绝也不会让您付出任何代价。
按您自己的条件配合您的保险公司
配合义务是真实存在的。对您自己的保险公司置之不理,可能让您的意外伤害赔偿面临风险,因此沉默并不是策略。
但配合并不意味着在车祸第二天,独自一人从病床上接受一通录音电话。您可以安排一个合理的时间,可以做准备,也可以让律师在场。
您仍然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把碰撞事故通知您的保险公司并申请赔付。把陈述的主动权拿在自己手里,并不意味着从此销声匿迹。
为什么早期的录音陈述会惹来麻烦
理赔员早早索取陈述,是因为早期的说法会朝着一个可以预料的方向失真。受到惊吓的人会轻描淡写。服着药的人会记错。出于客气的人会说自己没事。
几个月之后,当伤情完全显现出来时,那份录音会重新冒出来。您在脑震荡或被镇静状态下给出的说法会被当成准确的那一版,而您之后所报告的一切都会被说成是夸大其词。
猜测会造成同样的损害。在录音线路上随口给出的一个估计车速或距离,会变成一个您日后要被拿来衡量的固定事实。
理赔员打来电话时究竟该说什么
对有过错一方的保险公司,礼貌地拒绝就好。说您此时不作陈述,进一步的问题可以找您的律师,这样就能结束通话,而不会损害任何事情。
对您自己的保险公司,确认碰撞的基本事实,并要求在您获得意见之后再安排作出陈述。这就是配合。
在任何记录在案的场合,都不要猜,也不要估。不要猜您的车速,不要估距离,也不要估自己感觉如何。说您不知道,或者说还在评估当中,就是一个完整的回答。
适用于您的截止期限
这些日期决定索赔的存亡。请先核对它们。
请在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把碰撞事故告知您自己的汽车保险公司,最迟不得晚于七天。
Statutory Accident Benefits Schedule, O. Reg. 34/10, s. 32(1)
保险公司把申请材料寄给您之后,填妥的意外伤害赔偿申请表(OCF-1)须在 30 天内交回。
Statutory Accident Benefits Schedule, O. Reg. 34/10, s. 32(5)
我们每周都会收到的问题
不需要。您没有任何法律义务向有过错司机的保险公司作出任何陈述,无论录音与否,而他们的卷宗没有它也照样可以推进。
断然拒绝配合您自己的保险公司,可能给您的意外伤害赔偿带来真正的麻烦。正确的做法是在获取意见的基础上,按适当的条件安排作出陈述,而不是一口回绝。
不一定。一份早期陈述是可以解释并放回语境中的,尤其是在您受了伤或服了药的情况下作出的,但请立刻把它告诉您的律师。
可以。配合并不要求您独自一人与理赔员通话,而让律师在线上完全是正当的。